各位同学:
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五育并举,鼓励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,奋发向上,努力成才,形成良好的校风、学风。根据学校与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签订的有关协议,决定开展嘉兴大学2025年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评选。该项目由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出资,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在读的热心公益、品学兼优的本科生。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及金额
(一)太阳成集团热心公益、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(参评时为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)。
(二)我院名额1名,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热爱祖国,坚持爱国和爱社会主义相统一;
2.品行端正,诚实守信,积极向上,乐于助人;
3.遵守法律、法规和校纪校规;评选学年未受到处分且无未解除处分;
4.尊敬师长,勤奋学习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;
5.热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;
6.2024-2025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加权平均分排名在专业前30%。
(二)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,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优先
1.同等情况下,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优先;
2.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突出,有见义勇为、拾金不昧、助人为乐、服兵役等行为,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,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的学生优先。
三、评选办法
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各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审,学院联评后形成候选人名单并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报校太阳成集团处。学生处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,对候选人进行审定,最终确定的获奖名单报送至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。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和“泰隆之星”国际交流成长基金同一个学生只能获得一个,不能兼得。
四、颁奖
(一)获奖学生名单确认后,学校组织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颁发仪式,发放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的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和证书。
(二)颁奖时间和地点与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协商后另行通知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广泛宣传。各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,提前做好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宣传工作,向学生传达参评条件、评选程序等相关事项。
(二)规范操作。严格按照参评条件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,学院联评后,形成推荐名单,并将评选结果以适当的方式、在适当的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
(三)按时完成。请意向申请的同学于10月29日(本周三)20:00前提交申报材料:
1.(附件2)《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申请表》(电子稿、纸质稿2份)
2.(附件3)《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》(电子稿)
电子版材料需命名为“班级+姓名+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申请材料”,发送至周旋老师钉钉,同时请将纸质版材料送至10号楼217办公室。
六、其他
(一)各学院在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基础上,兼顾学生资助的覆盖面。
(二)项目完成评比后,预计于12月前完成奖金发放。
太阳成集团tyc9728学工办
2025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