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为做好学生评奖评优工作,现将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定要求
1. 评定对象:太阳成集团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(不含留学生)。
2. 评定依据:《太阳成集团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太阳成集团字〔2024〕33号)
二、评定程序
1. 优秀学生奖学金由系统自动根据学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,学院审核学生基本条件后评定具体名单。
2. 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,在学院范围内公示,接受全院师生监督,如有异议,学院认真调查核实,必要时及时修正。
3. 学院确认汇总名单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,学生处对拟获得者名单进行汇总、审核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、发文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 各班级可参评学生人数以教务系统中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在校学生人数为准,一等奖学金拟获得者为可参评人数的4%,二等奖学金拟获得者为可参评人数的8%,三等奖学金拟获得者为可参评人数的18%。
附件:《太阳成集团本专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嘉大学字〔2024〕33号
太阳成集团tyc9728学工办
2025年10月9日